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通知
甘建建〔2022〕1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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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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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央“六穩”“六?!币?,切實減輕建筑企業負擔,我廳聯合8部門制定印發了《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意見》(甘建建〔2020〕215號),對推進工程擔保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為強化我省工程擔保業務組織管理、風險控制和資金監管等工作,我廳印發了《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動工程擔保制度落實的通知》(甘建建〔2020〕347號),并會同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制定《甘肅省工程擔保管理辦法(試行)》(甘土建會〔2020〕38 號)及相應的擔保行業規定,認定了一批具備工程擔保能力的工程擔保保證人,建立完成甘肅省工程保證信息管理系統,我省已具備全面推行工程擔保的條件。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政策要求,現就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自2022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招標項目在招標文件中嚴格執行國務院及住建部各項政策要求,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一律要求使用工程保函,不得要求以現金方式繳納,對確有原因無法使用工程保函替代的,經當地住建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招標。
二、各級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擔保行業的監管,強化對擔保人、被擔保人的信用評價,對于出現違約不理賠的擔保人堅決清出我省工程擔保市場,有效規避“只管保、不管賠”的擔保亂象,提高工程擔保的社會認可度。
三、各級住建部門要充分發揮甘肅省工程保證信息管理系統動態監管作用,加強對本行政區域的擔保人及擔保保函的監管,強化擔保人及擔保保函信息的公示錄入和審核,積極提升工程擔保行業信息公開透明度,實現工程擔保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逐步推廣使用電子保函。
四、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要加強對納入監管體系的工程擔保人擔保業務的組織管理、風險控制和資金監管等工作。鼓勵具備工程擔保能力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積極推行擔保制度,自行建立健全擔保制度,出具具有社會認可度的工程保函。工程擔保人要積極為市場各方提供有效服務,規范市場各方行為,涉及工程擔保的理賠和糾紛均由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按合同依法解決。
五、我省未進行招投標的項目參照此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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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6月13日